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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0-07-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

              德邦物流股份         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     见




     北京市   城区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   :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法律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 物流股份有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

                                                                          德恒 2720200001-02 号



  :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                   “本所”)接受德          物流    份有        公司(以
下       “德        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杨昕炜律师、侯慧杰律师(以下
     “本所律师”)                     方式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以下
     “本次     东大会”),并对本次            东大会的合法性                   并出具法律意          。

     本法律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券法》(以下           “《    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以及《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以下
  “《公司           》”)、《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东大会        事    则》(以下
  “《    东大会      事    则》”)的         定及对本法律意          出具日以前已           发生或
存在的事实的         查和了         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             ,本所律师查     了德         份本次      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包括但不         于《公司           》《    东大会    事     则》、公司           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告的《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四届     事会      十八次会       决    公告》、
发出的《德      物流       份有     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        知》
(以下        “《会         知》”)、本次           东大会    东到会登          及参会人员的
份   明、授权委托书及本次               东大会的其他会         文件    。

     本所律师已得到德               份如下保      :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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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法律意



  所       的全      事实材料,包括但不                 于原始书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
料   。其所提供文件          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                          假         和    导性
信息,且其已将全           事实向本所披            ,无任何       瞒、 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
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                  ,所有文件和         料上的          名与印          是真实的。

     在本法律意           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                东大会的召        、召开        序、出席会
人员     格、召      人    格及会          决      序、 决        果是否        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及《公司              》《      东大会       事
则》的    定发       意    ,不对会       审       的       案内容以及     些       案所        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              意     。

     本法律意        仅供德         份本次         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                 办律师同意本
法律意       同公司本次           东大会决         及其他信息披               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 及                            性文件的     求,按照律师           业公      的业
务标准、     德           和勤勉尽       的        ,现出具法律意             如下:

     一、本次        东大会的召               序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四届       事会     十八次会         ,会      审
《关于召开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       案》,定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分别在《中国                      券报》《上海          券报》《        券时报》
《   券日报》及上海          券交易所              (         . e.c     .c )上刊登了《会                 知》。
前 《会          知》中      明了本次          东大会的召开时            、地点、会           召     人、投
方式、       投      时    、会     审    事       、出席对       、 权登           日、会      登      方法
事   。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                    券交易所         (         . e.c      .c )上刊登
了《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会           料》,          明了本
次   东大会的会             知、会              以及本次        东大会        审    的     案内容。

         核查,本所律师           为,本次         东大会       知的时     、 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
司本次     东大会的召             序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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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法律意



律、法    、         性文件和《公司           》的       定。

     二、本次         东大会的召开

     (一)本次        东大会     用现场投        与       投     相       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        东大会的现场会         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 14:00 时在上海市                   浦
区徐泾    徐          316 号召开。

     (三)本次        东大会的        投         用上海      券交易所              投           ,其中
  交易         投    平台的投     时     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的交易时                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        投     平台的投          时    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
的 9:15-15:00。

        核查,本所律师          为,本次      东大会的召开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以及《公司                   》的      定。

     三、出席本次         东大会人员及会           召    人     格

     (一)      查    ,出席公司本次            东大会的       东及       东授权代        共     16 名,
代      份 759,935,309      ,占公司有           决权    份总数的 79.1599%。 本所律师对
现场出席会      的     东授权代     的      份    、授权委托书                 料     查    并
方式            ,现场出席本次         东大会的         东及     东授权代           共     3 名,代
份 734,413,452        ,占公司有       决权      份总数的 77.0743%。 查                    ,现场出席会
  的    东、    东授权代        均具有出席本次           东大会的          格。

     (二) 上           东及     东授权代        外,公司       分       事、监事和              理人员
出席、列席了本次         东大会。

     (三)本次        东大会的召       人为公司         事会。

        核查,本所律师       为,本次         东大会出席人员的                 格及召     人    格均   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和《公司            》
的   定。

     四、本次         东大会的    决     序和      决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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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 物流 份有 公司
                                                                  2020 年   一次临时 东大会的法律意



     (一)本次         东大会对《会           知》中列明的         案         了审     ,并以现场投
  和      投    的方式            了   决。

     (二)         人、监       人共同对现场投             了         和监      。投    活动     束后,
公司        了现场投        的    决   果并根据上海         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                  了
投   的   决    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         东大会相关        案   决情况

     《关于德        物流    份有      公司拟注册发        债务           工具的      案》

        本所律师                  方式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                      》 有关      定,
本次    东大会列入        决的上          案,已       出席本次     东大会的       东或      东授权代
  审          。

        核查,本所律师            为,本次     东大会的      决      序     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和《公司              》的     定, 决       果
合法、有效。

     五、          意

       上所    ,本所律师          为,公司本次          东大会的召         和召开      序、出席会
人员和召      人     格、会       审   事    和    决    序、会           决    果均     合《公司法》
《   券法》《上市公司            东大会     则》 法律、法           、         性文件和《公司          》
的   定,会     形成的决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        一式    份,      本所盖      并由本所          人及       办律师     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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