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66,957,470 股 发行价格:9.17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 36 个月限售期 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核准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 宜。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进行了调整。 2021 年 1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对本次发行 的认购对象进行了调整。 2、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1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 号),该批复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6,739,13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数量:66,957,470 股 3、发行价格:9.17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613,999,999.90 元人民币 5、发行费用:10,214,975.07 元人民币(不含税) 6、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08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613,999,999.90 元。 2021 年 3 月 26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16Z0009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 人民币 605,999,999.90 元(己扣除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 10,214,975.07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603,785,024.83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66,957,47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 536,827,554.83 元。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 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发行对象 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 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韵达股份”),其认购股份数量为 66,957,470 股。 2、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韵达股份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 8 号 注册资本: 289,912.215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聂腾云 成立时间: 1996 年 4 月 5 日 营业期限: 1996 年 4 月 5 日至 2096 年 4 月 4 日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信息科技专 经营范围: 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 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 2、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业务联系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韵达股 份持有公司 66,957,470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6.52%,韵达股份持有 公司 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韵达股份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 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韵达股份分别作为国内大件快递和快递行业龙头企业,聚焦于各自主 营业务所处细分市场。其中,公司依托于自身快运基因优势,于 2018 年公司将 品牌名称变更为“德邦快递”,全面聚焦 3-60kg 的大件快递市场,票均重量约 10kg/票,致力于解决高公斤段门到门的行业痛点;韵达股份作为国内领先的快 递综合服务提供商,快递产品以 3kg 以下为主。同时,公司大件快递与韵达快递 在快递货物品类、承揽、运输和派送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次非公开发 行前双方在产品结构及客户群体层面存在实质差异,且相关细分市场竞争格局也 已确立,目前双方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韵达股份 将在市场开拓、网络优化及集中采购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商定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 方案并全面推进落实,强化上市公司市场及渠道等战略资源的持续引入,增强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量(股) (股) (%)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 1 691,075,961 71.99 691,075,961 质押 100,000,000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崔维星 43,009,184 4.48 43,009,184 质押 35,690,00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7,912,576 2.91 0 -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 4 19,901,223 2.07 0 - 0 波诚致鑫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 10,136,792 1.06 0 - 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6 9,014,977 0.94 0 - 0 公司 7 郭续长 8,256,000 0.86 8,256,000 质押 8,256,00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8 7,133,300 0.74 0 - 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品质优选灵 9 5,280,626 0.55 0 - 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天津瑞荣股权投资基金 10 3,618,420 0.38 0 -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25,339,059 85.98 742,341,145 - 143,946,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量(股) (股) (%)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 1 691,075,961 67.29 0 质押 145,000,000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6,957,470 6.52 66,957,470 - 0 3 崔维星 43,009,184 4.19 0 质押 35,690,00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892,443 2.42 0 - 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 10,077,492 0.98 0 - 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6 郭续长 8,256,000 0.80 0 - 0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7 7,369,377 0.72 0 - 0 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8 7,133,300 0.69 0 - 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品质优选灵 9 5,359,544 0.52 0 - 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 10 4,384,863 0.43 0 - 0 资金 合计 868,515,634 84.56 66,957,470 - 180,690,00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 其他 0 66,957,470 66,957,47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0 66,957,470 66,957,470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960,000,000 0 960,0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60,000,000 0 960,000,000 股份总额 合计 960,000,000 66,957,470 1,026,957,47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A 股,但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 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有利于降低财务风 险,提高偿债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后续 发展及盈利能力。 (四)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度增加。募集资金 到账后将提高公司流动资金储备,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将相应增加。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将保持不变。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快递 业务与快运业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发行前后公司的业 务结构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内部管理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 不会发生变动。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业 务经营、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独立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能够 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要求形成。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 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力,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 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管理关系不会发 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孔少锋、杨彦君 项目协办人:李中晋 项目组成员:童育坚、厉譞、于梦尧、吴操健、卢梓栋、刘舒杨、印鹏、刘 政萍 联系电话:010-60838962 传 真:010-6083879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杨昕炜、侯慧杰、赖元超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 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 名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20-926 室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廖金辉、叶春、蔡如笑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20-926 室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廖金辉、叶春、蔡如笑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