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1-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838224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淑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5 层
联系电话:0755-2383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少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19 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18 年 1 月 16 日,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与德邦股份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德邦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中信证券对德邦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 1 月,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以来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德邦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
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自上市以来,德邦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
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
要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
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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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机构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进行尽职调查时,注意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
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3)公司 2020 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5)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6)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9)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4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德邦股
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84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48,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9.6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1,860.36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青浦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1 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青浦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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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1,860.3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41,860.36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账户性质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2018年
1 100174192900000635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0.00
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 2月2日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2018年
2 60832562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0.00
公司上海分行 2月2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2018年
3 0386310004006987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0.00
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2月2日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2018年
4 1586608888889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0.00
上海青浦支行 2月6日销户
合计 0.00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包括《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的议案》、《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后查阅。
6、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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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0
年以来,公司已经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并遵照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德邦股份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
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并对德邦股份 2020 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根据保荐人对
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以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
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德邦股份 2020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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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邓淑芳 孔少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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