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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邦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与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
邦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根据德邦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德邦股份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回购公司股
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86 元/股(含),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821,105 股。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作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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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
实施公告指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德邦股份股本总数为 1,026,957,470 股,本次实际
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026,136,365 股,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821,105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分配。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
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026,957,470 股-821,105 股=1,026,136,365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026,136,365 股×0.15012 元/股)÷1,026,957,470 股≈0.15000 元/
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99 元/股-0.15000 元/股)÷(1+0)=10.84000
元/股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99 元/股-0.15012 元/股)÷(1+0)=10.83988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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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根 据 实 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10.83988 元/股-10.84000 元/股|÷10.83988 元/股≈0.00111%<1%

     因此,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对除
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邦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同时,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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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
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少锋                    杨彦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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