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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德邦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
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

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半年度的经
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况,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五、关于公司购买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毛付根、任建标、俞卫锋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22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22 年 8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卫锋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