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紫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3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
于新聘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
选人钟勤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任职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马建萍、刘燊、陈凯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