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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惠国际:乐惠国际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 2020 年度工作与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们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全部会议。在董事会会议
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对利润分
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事项,均发表合乎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对外投资时,独立董事重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要求严格按照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具体制度,进行充分的项目尽调,并要
求提交详细的可研报告。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的需要而发生,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资源、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及有利于发行人的原则,
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场定价,定价方式公允,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年度授权公司为德国、墨西哥、印度、西非、埃塞、南京乐惠、南京保
立隆、精酿谷、梭子蟹精酿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 6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各子公司资
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收入 1329.39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额 517.44 万元,理财收入 811.95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
15,871.98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153.95 万元,项目投入资金 8,718.03
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000 万元(不包含已到期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4,349.40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1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            14,408.00        10,034.73
      2    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          4,492.00        1,571.28
      3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4    大目湾项目                        6,992.00        4,615.83
                        合计                33,045.95       23,375.79
    3、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
内进行现金管理。
    (四)对外投资
    本年度关于对外投资,我们分别对公司 2020 年 3 月 14 日《关于成立德国
孙公司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7 日《关于向香港子公司太平洋增资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审议。
    对于上述投资,我们没有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认为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要求。
    (六)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
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乐惠国际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
(2020)第 3577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24,813,581.0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4,228,038.81 元。为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红股。
    我们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我们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非
公开发行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发行方案编制合理,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各自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
意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锋、陆建忠、蔡娥娥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