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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惠国际:乐惠国际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建忠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
期”)的工作与履职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

      11          11          0        0             否               0

    (二)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事项,均发表合乎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对外投资时,重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具体制度,进行充分的项目尽调,并要求提
交详细的可研报告。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
联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的需要而发生,该等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资源、等价、有偿以及利于公司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
场定价,定价方式公允,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时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年度授权公司为德国、墨西哥、印度、西非、埃塞、南京乐惠、南京保
立隆、宁波鲜啤三十公里、梭子蟹精酿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 37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
各子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1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
售卖机运营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精酿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1
                   项目             限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2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1.2 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人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
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
管理。
       (四)对外投资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关于设立杭州云谷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议
案》、《关于设立杭州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南京精酿谷科技
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1 日《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
    对于上述投资事项,本人没有意见,同意各项议案的内容。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认为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
    (六)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人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
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陆建忠
                                                          2022 年 4 月 28 日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
期”)的工作与履职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

      11          11          0        0             否               0

    (二)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事项,均发表合乎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对外投资时,重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具体制度,进行充分的项目尽调,并要求提
交详细的可研报告。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
联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的需要而发生,该等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资源、等价、有偿以及利于公司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
场定价,定价方式公允,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时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年度授权公司为德国、墨西哥、印度、西非、埃塞、南京乐惠、南京保
立隆、宁波鲜啤三十公里、梭子蟹精酿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 37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
各子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1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
售卖机运营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精酿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1
                   项目             限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2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1.2 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人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
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
管理。
       (四)对外投资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关于设立杭州云谷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议
案》、《关于设立杭州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南京精酿谷科技
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1 日《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
    对于上述投资事项,本人没有意见,同意各项议案的内容。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认为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
    (六)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人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
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娥娥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
期”)的工作与履职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

      11          11          0        0             否               0

    (二)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事项,均发表合乎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审议对外投资时,重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具体制度,进行充分的项目尽调,并要求提
交详细的可研报告。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
联交易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的需要而发生,该等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资源、等价、有偿以及利于公司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
场定价,定价方式公允,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时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年度授权公司为德国、墨西哥、印度、西非、埃塞、南京乐惠、南京保
立隆、宁波鲜啤三十公里、梭子蟹精酿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 37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保证
各子公司资金灵活运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
       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1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和“鲜啤酒
售卖机运营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宁精酿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1
                   项目             限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
 2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公司       备股份有限公司
       1.2 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人认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
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
管理。
       (四)对外投资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 2 月 2 日《关于设立杭州云谷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议
案》、《关于设立杭州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南京精酿谷科技
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1 日《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
    对于上述投资事项,本人没有意见,同意各项议案的内容。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认为该所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
    (六)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人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
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延才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
期”)的工作与履职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

      2           2           0        0            否                0

    (二)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任职期间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发表了同意聘任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所以本人同意上
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 4,102.15 万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203,239.95 万元,累
计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余额为 7,077.33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1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            14,408.00     11,167.09
      2    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         4,492.00        4,346.42
      3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4    大目湾项目                       6,992.00        4,810.48
                        合计               33,045.95       27,477.94

    2.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 150.00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308,290.99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1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24,619.08         150.00
      2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15,800.00               -
                        合计               40,419.08          150.00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人认为,其目
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
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
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凌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
期”)的工作与履职情况总结如下,请予审议: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以下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

      2           2           0        0            否                1

    (二)202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任职期间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在公司积极配合下,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发表了同意聘任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
人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所以本人同意上
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 4,102.15 万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203,239.95 万元,累
计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余额为 7,077.33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1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            14,408.00     11,167.09
      2    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         4,492.00        4,346.42
      3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4    大目湾项目                       6,992.00        4,810.48
                        合计               33,045.95       27,477.94

    2.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合计 150.00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308,290.99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1    当日鲜精酿(啤酒工坊)项目      24,619.08         150.00
      2    鲜啤酒售卖机运营项目            15,800.00               -
                        合计               40,419.08          150.00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不同投入进度,需要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人认为,其目
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
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循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了独立的、专业的意见。
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