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乐惠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04-2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
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工作认真尽职,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
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聘期为一年。2023 年度审计费用是依据公司业务规模并参考市场行情决定的,
定价合理。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而发生,该
等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及有利于公司的原则,
在定价方面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结合过去几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预测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正常经营的需要而预测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及有利于公司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占龙 王延才 许凌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