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72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1 年 4 月 25 日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1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70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 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7.50 元/股。 2012 年 7 月 24 日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7,118,307.59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692,881,692.4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 信验(2012)038 号《验资报告》。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201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1,998,195.29 元,201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593,760,746.76 元,201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147,845.28 元,2015 年上 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5,057.42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707,601,844.7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978,257.91 元,上 述累计使用及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取 得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8,698,410.25 元。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和 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0 号)的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20,838,608 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92,984,67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5,699,986.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9,186,983.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66,513,003.0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全部到账, 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川华信验 (2015)23 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82,738,093.69 元,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人民币元) 截至 2015 年 5 月 8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67,785,987.76 减:2015 年 1-6 月募投项目支出 113,325,087.10 减:2015 年 1-6 月银行手续费支出 551.89 减: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99,999,961.2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85,987.76 加:2015 年 1-6 月专户利息收入 363,693.93 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期收回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482,738,093.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为 364901040012428;已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5012100000406200;已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5110120030001418;已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010014210002712;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公司”)已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64901040012915;武骏公司全资子公司叙永武骏硅材料有限公司已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413410182600014726(以上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11 月,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的账号为 85110120030001418 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已进行销户。 本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管 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 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364901040012428 77,379.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364901040012915 18,042.29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05012100000406200 39,131.9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10014210002712 1,561.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 7413410182600014726 3,842,143.09 区支行 合计 3,978,257.9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甲方)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并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以下合称“乙 方”)签订了《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已在重 庆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江 新 区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为 5101010120010006927;已 在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乐 山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为 431190100100116636; 已 在 乐 山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五 通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为 05012100000759202;已 在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锦 江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为 11361000000171078;已 在 成 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乐 山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为 1071300000398607; 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账 号 为 2306384129100011741;已 在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乐 山 直 属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为 22364901040013756(以上 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集中 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 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人民 币元)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 5101010120010006927 99,999,965.00 区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 431190100100116636 100,074,822.60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05012100000759202 9,371.1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11361000000171078 24,305.5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1071300000398607 100,074,821.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五通桥支行 2306384129100011741 5,0062,579.9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22364901040013756 132,492,228.31 合计 482,738,093.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 年度 投入 募投 项目 资金 100,695,057.42 元, 累计 投入 募投 项目 资金 1,000,520,152.34 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见附表 1-1)。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经 2013 年 7 月 24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武骏 公司的“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 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3 年 7 月 25 日,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投入资金 414,980,799.74 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 21,000 万元,母公司采用财务资助方式预先投入 204,980,799.74 元,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13)196 号)。 2013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全部项目募集资金 117,580 万元以及与之对应的存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 净额及理财收益之和,扣除置换股东投入资本金 21,000 万元后,全部对武骏公 司增资。其中 19,000 万元增加武骏公司实收资本,余额列入资本公积。增资后, 前期母公司采用财务资助方式预先投入的 204,980,799.74 元归还母公司。本公 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21,000 万元至自有资金账 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本金。2013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 专户中转出 204,980,799.74 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使用期满后,本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 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 年 9 月 3 日,本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资金已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2 月 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前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归还后,继续运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期限自 2013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 日止,使用期满后,本公司将 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 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资 金已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公 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 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 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通过了公司拟继续运用不 超过 2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继续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至上述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 19000 万元,该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175,8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2,881,692.41 元,故形成超募资金 517,081,692.41 元。 2012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 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按以下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使用超募资金 3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四川 和邦磷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3、使用超募资金 67,081,692.41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2012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超募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议案》。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300,000,000.00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转出 150,000,000.00 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和邦磷矿有 限公司增资、转出 67,081,692.41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已使用超募 资金 517,081,692.41 元。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投资不超过一年 期限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流动性好、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 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 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共投资理财 产品 6.5 亿元,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 3,246,228.09 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9,688,763.82 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13,325,087.10 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见附表 1-2)。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103,637,421.84 元,其中预付蛋氨酸技术转让费 91,879,779.53 元、缴纳 相关税费 11,752,545.31 元,其他手续费 5,097.00 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103,637,421.84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5) 199 号《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 699,999,961.25 元,该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蛋氨酸项目 1,295,7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合计 1,395,700,000.00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1,395,699,986.76 扣除用于募投 项 目 1,295,700,000.00 元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承 销 费 27,913,999.00 元 后 的 余 额 72,085,987.76 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 、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情 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投资不超过 一年期限的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募投项目的投资经济性、节约未来项目的物流及运行 成本,本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至马边县劳动工业园区,并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 马边政府将向公司提供项目用地。但本公司预计短期内马边县项目用地难以全部 落实,将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使募集资金尽快实现效益,从保护股东 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已在建且预计 2014 年即可实现收益的“四 川 武 骏 浮 法 玻 璃 及 深 加 工 项 目 ”。 前 期 以 募 集 资 金 支 出 的 各 项 费 用 总 额 45,868,764.23 元已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细磷酸盐综合开 发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四川武骏浮法玻璃及深加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的金额 117,58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该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 年 7 月 24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 2-1)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 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 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 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附表 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附表 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692,881,692.41 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695,057.42 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75,800,000.00 元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0,520,152.34 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46%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目,含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的效益 有) (%)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差额 期 化 (1) (2) (3)=(2)-(1) (4)=(2)/(1) 四川武骏浮法 自 2014 精细磷酸盐综 100,695,057. 1,000,520,1 -152,249,847.6 10,014,891.1 玻璃及深加工 1,175,800,000.00 1,175,800,000.00 1,152,770,000.00 86.79% 年起陆 -- 否 合开发项目 42 52.34 6 8 项目 续达到 100,695,057. 1,000,520,1 10,014,891.1 -- 1,175,800,000.00 1,175,800,000.00 -- -- -- 合计 42 52.34 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因天气原因影响土建工程进度导致工程进度延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一)、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 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366,513,003.08 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88,763.82 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25,087.10 元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计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的效益 (%)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金额的差额 期 化 (1) (2) (3)=(2)-(1) (4)=(2)/(1) 蛋氨酸项目 1,295,700,000.00 1,295,700,000.00 -- 9,688,763.82 113,325,087.10 -- -- 无 -- 否 合计 1,295,700,000.00 1,295,700,000.00 -- 9,688,763.82 113,325,087.1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二)、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三)、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二)、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期 变化 (1) (2) (3)=(2)/(1) 四川武骏浮法玻璃 精细磷酸盐综 1,175,800,000.0 1,000,520,15 自 2014 年起陆 1,152,770,000.00 100,695,057.42 86.79% 10,014,891.18 -- 否 及深加工项目 合开发项目 0 2.34 续达到 1,175,800,000.0 1,000,520,15 合计 -- 1,152,770,000.00 100,695,057.42 -- -- 10,014,891.18 -- -- 0 2.3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四、(一)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因天气原因影响土建工程进度导致工程进度延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