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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09-2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O 一五年九月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点40分,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
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
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1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的议案》                              王军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申请注册 王军
        及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莫融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
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 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低于3年(含3年),具体发行期限
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 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补
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符合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用途;
   5. 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 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中

                       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有效的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
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
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
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
通等相关事宜;
    3.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
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
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草甘
膦、农药乳化剂、纯碱、氯化铵、化肥(农用氯化铵)、液氨、碳酸钙、化工新
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处理;对外投资;化工技术咨询。”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草甘
膦、蛋氨酸、农药、工业碳酸钠、食用碳酸钠、氯化铵、化肥(农用氯化铵)、
液氨、碳酸钙、化工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处理;对外投
资;化工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
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拟通过公司新章程,公司章程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