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5-09-25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5-90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拓宽
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
大所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 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低于3年(含3年),具体发行期限
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 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补
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等符合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用途;
5. 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 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的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
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
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
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
通等相关事宜;
3.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
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中
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