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25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5-9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
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
元(含 16 亿元);发行期限不低于 3 年(含 3 年);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本次发行面
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利率
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90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申请注册及发
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有效的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
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的发
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
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
相关事宜;
3.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90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具体修改如
下:
原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草甘膦、
农药乳化剂、纯碱、氯化铵、化肥(农用氯化铵)、液氨、碳酸钙、化工新产品开发;
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处理;对外投资;化工技术咨询。”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草甘膦、
蛋氨酸、农药、工业碳酸钠、食用碳酸钠、氯化铵、化肥(农用氯化铵)、液氨、碳
酸钙、化工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中的废气、废渣、废水处理;对外投资;化工技术
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91号及上交所
网站的公司新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93号及上交所
网站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一、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三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