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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1-11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6-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 月 26 日      14 点 4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 号 C6 幢 3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和采            √
    取措施的议案》
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3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6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77       和邦生物           2016/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
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
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 号 C6 幢 1 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8 号 C6 幢;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050230;传真:028-62050290;
联系人:莫融、杨晋。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和采

       取措施的议案》

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3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