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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2016-05-31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6-4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邦集团”)通知,和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和邦集团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增持前和邦集团持股数量为 1,612,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8%。本
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 1,615,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7%
    贺正刚先生为和邦集团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贺
正刚先生与和邦集团合计持股 1,8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4%。本次
增持后合计持股 1,80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3%。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公司目前良好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信心,结合目前公司股
价情况,和邦集团拟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6-42 号。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和邦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和邦集团所增持公
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