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6-10-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和
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和邦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7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966,071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1,009,997.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870,924,650.99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6)
9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1 年产 3,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2,431,010,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1,439,914,650.99
1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
加公司收益。
(一)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
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4、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5、收益: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
6、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
(二)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
2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和邦生物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
和邦生物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和邦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和邦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华西证券对和邦生物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邵伟才 郭晓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