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就董事会聘任 杨惠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上述人员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上述人员的工作经验、管理水平、学识和品质均符合公司高管任职条件和要求。 基于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惠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017 年 5 月 24 日 独立董事: 王 锡 岭 李 正 先 梅 淑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