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 超过2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在保证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 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王锡岭 李正先 梅淑先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