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和 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就和邦生物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7 号)核准,和邦生物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714,795 股(2015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 为不超过 701,966,071 股)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5.60 元/股,并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 分新增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经发行人 2016 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以股权登 记日 2017 年 7 月 4 日的股本总数 4,014,204,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0 股送 2 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831,250,22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 701,966,071 股股份同比例变化 为 1,544,325,356 股,占转增时公司总股本的 17.4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1,544,325,356 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明细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股数量 西部利得基金-兴业银行-华 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 440,675,712 4.99% 440,675,712 0 投资 7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西部利得基金-兴业银行-华 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 412,500,000 4.67% 412,500,000 0 投资 7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 2 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283,532,861 3.21% 283,532,861 0 7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宁波银行-华 3 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 250,473,927 2.84% 250,473,927 0 投资 7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红塔红土基金-浙商银行-渤 4 海国际信托-和邦生物平层投 157,142,856 1.78% 157,142,856 0 资单一资金信托 合计 1,544,325,356 17.49% 1,544,325,356 0 上述限售股持有人均承诺其所认购的限售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不予转让。经核查,上述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承诺。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和邦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况发 表意见如下: (一)和邦生物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 (二)和邦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三)根据相关承诺和规定,和邦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 数量为 1,544,325,356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四)本保荐机构同意和邦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 2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伟才 郭晓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