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18-13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建议,经公司第四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1、原条款:“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2、原条款:“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
     连续240个交易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每一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
出一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提案,连续240个交易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每一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提名人在提名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单个提名人的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当选董事、
监事人数的两倍,提名人应当提交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
职等情况的详细资料。股东大会召集人对提名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
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投票股东必须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权数目。
       (二)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了其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则
视为该股东放弃了表决权利。
       (三)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
则该表决票有效。
       (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
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人选,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
       如果当选董事、监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召集人可决定就所缺名额再次进
行投票,也可留待下次股东大会对所缺名额进行补选。”
       修改为:“第八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提名人应当提交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的详细
资料。股东大会召集人对提名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投票股东必须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权数目。
    (二)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了其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则视
为该股东放弃了表决权利。
    (三)如果该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权数目,
则该表决票有效。
    (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
得票情况。依照董事、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人选,当
选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
    如果当选董事、监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召集人可决定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
投票,也可留待下次股东大会对所缺名额进行补选。”
   公司就上述变更事宜拟通过公司新章程,公司章程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办理相关
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