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2019-05-2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
核,我们就公司拟实施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
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
务骨干。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5 月 20 日
监事 :缪成云 龚嵘鹏 李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