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07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20-23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 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 12 个月,从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
100 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亦即回购期限自达到前述
最高限额之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 2.18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 275,229,356 股。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
本比例(%) (万元) 施期限
1 用于员工持股 约137,614,678 1.56 15,000-30,000 12个月
2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约137,614,678 1.56 15,000-30,000 12个月
合计 约275,229,356 3.12 30,000-60,0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即不超过 2.18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
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
格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相关的公司 2020-24 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