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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四
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
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
引》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11月1日。


                                                           2020 年 8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袁长华      胡杨       梅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