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和邦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2022-10-28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事前认可声明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四川和邦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会议文件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的
立场及判断,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
该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
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
为: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
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了充分
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进行充分的了解。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公司编制《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022 年 10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袁 长 华 胡 杨 梅 淑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