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和邦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2022-11-29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和尽责求实的精神,对公司增加对武骏重庆光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骏”)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经谨慎查验,
现就核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对重庆武骏 2022 年度担保预计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需要,有助于改善公司融资条件,节省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重庆武骏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
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我们同意增加对重庆武骏 2022 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独立董事: 袁 长 华 胡 杨 梅 淑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