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和邦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0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三月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7日15:00时,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
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
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列席的高管人员等。
2、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3、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
1 王军
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王军
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等事宜
1、本次会议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
行书面表决。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4、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定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现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方案、预案、条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
适当修改、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订和实
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及比例、初始转股价格、转股相关条款、赎回条款、
回售条款、债券利率、评级安排、担保等增信手段、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可转债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市场及法规政策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本次发行
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撤回、
中止、终止等各类程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
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
3.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协议、合同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情形外,在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框架内,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使用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数额的调整、募投项目规模的调整、募集
资金存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事宜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
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
相关制度中的条款,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备案、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
赎回、回售、转股价格的调整等事宜;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调整
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6.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
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进行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适当的修订、
调整和补充;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
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中止实施或终止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
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
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
即期财务指标及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的填补措
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外的其他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
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
事项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公司在该
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完成日。该授权期限届满时如有必要,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
行的实际情况,向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