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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3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姚玮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2,76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55%。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姚玮先生拟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3,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016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姚玮                             252,762    0.0655% IPO 前取得:252,762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姚玮   不超过:63,100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6/2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股               0.0164%    超过:63,100 股    ~                        的股份及资   金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3/12/20                本公积转增
                                   超过:63,100 股                              股本取得的
                                                                                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 1)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自江化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江化微回购本人持有的江化微股份。在本人担
       任江化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江化
       微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江化微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江化微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江化微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江化微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江化微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
       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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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人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江化微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
方式获得的江化微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的要求。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姚玮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
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姚玮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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