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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8-10-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浙江圣达生
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圣达
生物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圣
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442 号)
核准,2017 年 8月 23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5.09元,募集资金总额 30,18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5,607.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8月17日出具天健验[2017]3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
案。“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变更后,将由原实施主体浙江新银象生
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象”)设立子公司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圣达研究院”),在杭州市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和达药
谷)租赁1360多平方米厂房进行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由新银象使用募集资金2,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账户余额
为准)对其全资子公司圣达研究院进行增资用于“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
目”。其中1,000万元用于实缴圣达研究院设立时的新银象认缴的出资额,1,000
万元用于认缴圣达研究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其余的金额计入圣达研究院的资本
公积。增资后以该募资资金用于“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并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330101MA2CEJNT3M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302-2室
    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302-2室
    法定代表人       黄亦存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
                     (以上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经营范围
                     农业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2018-9-21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
     股东结构
                     占注册资本100%

    四、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圣达研究院进行增资,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建设,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圣达生物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
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
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达生物本次由新银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圣达研究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潇    李一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