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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上述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二、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8,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维安、陈希琴、胡国华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