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2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天台嵘胜纸业
有限公司、合肥安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台圣博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应
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经审阅公司递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合理、客观,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
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维安、陈希琴、胡国华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