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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3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
及董事徐建新先生组成,其中陈希琴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3位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就公司财务报告、
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时   间         届次                             会议内容
                              1、审阅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
                            料;
                              2、讨论是否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2020年1月22日   2020年第一次 3、讨论公司制订的2019年度审计及年报工作计划;
                              4、了解2019年前三季度预审进展;
                              5、审阅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第二次
                               2、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审阅2019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2020年4月3日   2020年第三次
                             2、就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相关进行沟通。
                             1、审议《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第四次 构的议案》;
                             4、审议《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0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
                              告。
                              1、 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第五次
                              况的专项报告》;
                              3、 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0年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第六次
                                2、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第七次 1、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部署。



    三、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会议和调查评估等方式,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细致有效的监督,我们认为
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
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
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年
度报告、中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较为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4、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阅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市场
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相关交易均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不存在
违规情形。
       5、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
施。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进出口流程管理制度》、《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供应商管理规程》、《员工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
并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规范,内部运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
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
相关职责。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
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切实推进公司持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希琴、王维安、徐建新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