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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
款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原料药(硝酸咪康唑)、饲料添加剂(详见许可
证)、食品添加剂(详见许可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
产(凭许可证经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
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发起人之一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现拟对发起人姓名或
名称进行变更。

    变更前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征集投票权征集主体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在《浙
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增加“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的规定。


      二、修订具体条款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围:原料药(硝酸咪康唑)、饲料添加     范围:药品生 产,饲料 添加剂生

 剂(详见许可证)、食品添加剂(详     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
 见许可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       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凭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序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号                                    号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浙江鸿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决权。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时公开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票权。
 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将在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