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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上述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二、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实施“年产 1,000 吨乳酸链球菌素项
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生产线建设已完工
投产的前提作出的决策,公司根据整体经济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控制投资规
模,减轻经营压力,对该项目原规划的办公楼等暂不新建而是利用原有设施,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拟投资建设的“年产20000吨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项目”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
发展,项目建成有利于丰富现有产品品类,拓宽公司发展空间,有利于提高公司
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专业素养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亦未受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其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举,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维安、陈希琴、胡国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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