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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生物: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浙江圣达
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
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应届满,
公司进行了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
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董事徐建新先生,其中
陈希琴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新一届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任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
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
    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1、审阅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                    2、讨论是否需要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审计委员会
1月28日                    3、讨论公司制订的2021年度审计及年报工作计划;
            2022年第一次
                           4、审阅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                    1、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
             审计委员会
2月23日                    2、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第二次
            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                    1、审阅2021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审计委员会
 4月6日                    2、就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相关进行沟通。
            2022年第三次
                           1、审议《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审议《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
             审计委员会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月15日
            2022年第四次   6、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2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1、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
             审计委员会    2、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月16日
            2022年第五次   3、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2年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
10月21日                   2、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第六次
            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
             审计委员会    1、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部署。
12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



           三、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会议和调查评估等方式,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细致有
    效的监督,我们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
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的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和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的情况。

    3. 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
对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
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
准则要求,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4.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
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5.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
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等的规定,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规范,内部运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
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切实推进公
司持续提高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希琴、李永泉、徐建新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