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3-2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剑桥科技
股票代码:60308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05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
行动人)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305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
行动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108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剑桥科技、上市公司 指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书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变动 指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海剑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安丰和众 指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丰领先 指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丰宸元 指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丰和众、安丰领先、安丰宸元的合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丰和众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056
执行事务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阮志毅)
合伙人
注册资本 5,616 万元
社会统一
913302065687912395
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未
经营范围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0 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联系电话 0571-87633580
传真 0571-87633583
(二)安丰领先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305 室
执行事务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阮志毅)
合伙人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社会统一
913302065714946064
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未
经营范围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6 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联系电话 0571-87633580
传真 0571-87633583
(三)安丰宸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108 室
执行事务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阮志毅)
合伙人
注册资本 4,595 万元
社会统一
91330102MA27WT6175
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
经营范围 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
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联系电话 0571-87633580
传真 0571-876335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阮志毅 男 中国 杭州市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安丰和众、安丰领先、安丰宸元系同一管理人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下
的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剑桥科技临
2019-009 号公告)进行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85,09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丰和众在 2019 年 3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交
安丰和众 2019 年 3 月 20 日 32.09 46,100 0.04
易
合计 46,100 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38,99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前所持股 减持后所持股 减持后所持股份占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份数(股) 份数(股) 总股本比例(%)
1 安丰和众 无限售流通股 3,288,319 3,242,219 2.52%
2 安丰领先 无限售流通股 642,278 642,278 0.50%
3 安丰宸元 限售流通股 2,554,500 2,554,500 1.98%
合计 6,485,097 6,438,997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安丰和众、安丰领先持有公司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安丰宸元持有公
司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2、安丰和众、安丰领先、安丰宸元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
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安丰和众已累计减持剑桥科技股份 1,287,78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期间
(股) 例 式 (元/股) (元)
2018/12/7~ 集中竞
1,287,780 1.00% 21.79-26.28 30,337,132.60
2018/12/28 价交易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托代表:阮志毅
日期:2019 年 3 月 21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剑桥科技 股票代码 603083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 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企业(有限合伙) 室 B 区 G0056
信 息 披 露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
义务人注
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
册地
公楼 305 室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
企业(有限合伙)
水巷 141 号 108 室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减少■ 有 无 一 致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行动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公 司 实 际 是□ 否■
东(发行完成 控 制 人
后) (发行完
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485,097 持股比例:5.04%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46,1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0.04%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6,438,997 股 变动后比例:5.0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托代表(签章):阮志毅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