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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
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9 名,实
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3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58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86.50 万份股票期权,
行 权 价 格 为 12.91 元 / 股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王志波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与本项议
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经其余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
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任远先生
和刘贵松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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