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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剑桥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拟
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 号)核准,公司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24,806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9,999,993.7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224.66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31,024,76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2 年 6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单位
                                                  资金金额    30 日累计投资额
         高速光模块及 5G 无线
  1                             64,696.80         64,696.80           35,829.76   剑桥科技
         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1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03.20       10,303.20   10,303.20   剑桥科技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3                                                             5.22
          动资金
                合计           75,000.00       75,000.00   46,138.18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1,218,036.53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0-042)。
      2021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
余人民币17,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1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
人民币9,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21年4月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4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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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0-076)。
    2021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
余人民币3,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2021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8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08)。
    2021年11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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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40)。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
余人民币5,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
    2022年1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44)。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6,800万元未归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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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8)。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4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
080)。
    2022年7月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49)。
    7、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
084)。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8、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5
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101)。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9、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115)。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
012)。
    10、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5)。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1、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2、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6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2)。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的募集资
金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9,300万元(含本次补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
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
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
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
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

                                    7
度》等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七、报备文件

                                    8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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