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10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3)。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6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9.60 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人民币 9.60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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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
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浦江科技广场 8 幢 5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屹
4、联系电话:021-60904272
5、电子邮箱:investor@cigtech.com
6、邮政编码:201114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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