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当期和累 计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风险或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 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 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刘贵松 姚明龙 秦桂森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