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陈邦锐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继红先生、牛德林先生、田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陈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金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等事宜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被聘人员的履历等材料, 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17年4月18日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名详见签字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资料
(本页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西产
聂织锦
许述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