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2017 年 8 月 19 日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名详见签字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 (本页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西产 聂织锦 许述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