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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6-29  

						公司代码:603085                                        公司简称:天成自控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10%          5%≤错报 10%     错报﹤5%
   营业收入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资产总额                错报≥0.5%      0.2%≤错报﹤0.5%    错报﹤0.2%
   说明:
   上述指标以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对应指标为准。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
   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要缺陷:一
   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
   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2)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
                    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实 际 损 失 总 额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
   及 负 面 影 响 程 致或导致的负面影响 他缺陷导致的直接财 产损失金额不足 400 万
   度               较大,或直接财产损失 产损失金额达到 400 万 元,且未对公司产生负
                    金额达到 700 万元以上 元以上且不超过 700 万 面影响
                                          元,且未对公司产生负
                                          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2)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2)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影响公司生产经营;(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
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天成自控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0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通过有效内控、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邦锐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