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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807.72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
 对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对案件涉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
 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浙 0784
民初 4999 号】。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邦锐
住所地: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




                                     
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住所地: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9 号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二、本次诉讼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模具分摊费用【13,140,19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成品库存损失【4,937,034.97】元;
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分别于 2017 年和 2018 年签署了《供货合同》(2017 年)和《供
货合同》(2018 年),2017 年《供货合同》附件的《价格协议》第 5 条约定“工
装模具费按 25 万台套分摊,分摊完成后,产品单价应减去模具分摊金额。”第 2
条约定价格有效期详见产品价格明细表。2018 年 5 月,因国家税改的原因,双
方重新签署《价格协议》,价格有效期为: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截止到目前,被告只分摊了 62283 台,总计分摊费用 43,59,810 元,
尚有 13,140,190.00 元模具费未分摊。2018 年 10 月 27 日,被告向原告下达 2018
年 11 月确认计划,确认向原告订购【2729】套座椅总成产品,原告据此积极备
货,组织生产,但被告仅履约了部分义务,最终造成原告成品库存高达
【4,937,034.97】元的货物积压。综上,被告未依约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已经
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希望法院支持原告的
全部诉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经立案,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