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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0-07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宣判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807.72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为一审判决,目前处于
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08 月 13 日,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了《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049 号),因公司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泰汽车”)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民事判决书》【(2020)浙 0784
民初 4999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一审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享有债权为磨具分摊费 13,140,190 元。

                                     
    (二)驳回原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65132 元,由原告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811
元,由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50321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但本案对方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诉讼结果仍存
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