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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1-07-0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19 日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1、 《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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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或法

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
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

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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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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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成自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 年 4 月 1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议案。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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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审议通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后,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工作。但制订本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了一定变化,一方面公司近期引进的新
员工较多,原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更合适的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另一方面部

分激励对象自有资金有限,自草案公布后激励对象已通过多种方式自行筹款,但
预计难以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全部资金筹措,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程序。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

内),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预计无
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关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
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
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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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终止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终止

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