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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现行章程,对《公司章程》内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新增修订后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原《公司章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公司系在原浙江天成座椅有
第二条:公司系在原浙江天成座椅有
                                    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号【91330000704715960K】。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0,225,434 元。                    397,100,000 元。
第十九 条 :公司 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0,225,43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397,1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370,225,434 股,无其他种类股 普通股 397,100,000 股,无其他种类股
份。                                份。
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 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          一.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
项:                                   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                         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
    (四)提供担保;                   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司担保等);
务;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八)债权、债务重组;             务;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八)债权、债务重组;
项目;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本章程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 项目;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 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十二)本章程认定的其他交易。
仍包含在内。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
    二.公司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仍包含在内。
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以上;
万元;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审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批准的额度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准: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
以上;                              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东大会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审议批准的额度的,应当由董事会审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议批准:
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个 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10%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审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过 1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1000 万元;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三)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总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四)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托理财”等之外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提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交有权机构审议。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出售资产”交易时,不论交易标的是否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三)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 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总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通过。                                        (四)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已 按 照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决 策 程 序 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托理财”等之外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
    (五)对外担保                       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提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 交有权机构审议。
六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宜。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
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一 出售资产”交易时,不论交易标的是否
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对外担 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
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得少于董事会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六)关联交易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审 以上通过。
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         (五)对外担保
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六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宜。股东大会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一
    2、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对外担
关联人提供担保;                     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3、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 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得少于董事会
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六)关联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审
通过,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0 万元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          2、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3、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
    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二分之一以 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通过,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理办公会审批。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债务
                                  和费用)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六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后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 2022 年 8 月 2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