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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达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按照勤勉
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宗彬先生、仲涛先生和董事姚长
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孙宗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宗彬先生、仲涛先生、姚长明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参加会
议。分别就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与
总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财务决算等事项进行审查与监督,重
点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监督审核,所有会议审议事项均发表意见并形
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
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性原则发
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协调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和分工,有序推进并完成
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3.指导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
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重要缺陷。

    6.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为防止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经
审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
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而不懈努力。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