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16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报告模板》等有关规定,结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南华期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南华期货”)独立董事,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管清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9月至2009
年7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任项目主任;2009年7月至2012
年9月,就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任处长;2012年9月至2017年12
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7年12月至今,就
职于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2月至
今担任南华期货独立董事。
张红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7月至2005年11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任教学科研;1992年至1993年1月,就职于香港关黄陈方会计
师事务所,任职审计;2005年1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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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学院,任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任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年2月至今担任南华期货独
立董事。
陈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博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
至2018年1月,就职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03年8月至
今,就职于厦门大学,任教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南华期货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下属子
公司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所在的公
司、单位,没有同南华期货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5次。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的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
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次数
管清友 5 5 0 0 1
2
张红英 5 5 0 0 1
陈蓉 5 5 0 0 1
202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
联交易、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严
谨地行使表决权,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
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及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出
席了各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我们未进行现场考察,但仍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等
以通讯方式进行考察,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及时且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充分保证我们的知情权,为我
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调查,并发表独立
意见。我们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定价依
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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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力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我们认为公司新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公司对高级
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
虑内外部因素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
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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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履行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4份定期报告和43份临时公告的披露,我们
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历来注重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形成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我们认为公司
内控机制有效、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
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情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风险、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五个专门
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均认真、勤勉、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持续提供科学合理
的决策建议,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红英、管清友、陈蓉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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