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南华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审慎 核查,就南华期货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80 号)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南华期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 并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为 510,000,000 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580,000,000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总股本为 610,065,89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9,600,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6.9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469,600,900 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已届满, 将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1 监许可[2020]175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65,893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除上述非公开发行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共计 610,065,893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 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上述股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 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 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其控股地位。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其所持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 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 (二)公司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 及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69,600,9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25,120,900 69.68 425,120,900 0 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 2 24,480,000 4.01 24,480,000 0 (有限合伙) 3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0,000 1.64 10,000,000 0 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64 10,000,000 0 合计 469,600,900 76.98 469,600,900 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解禁后,南华期货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3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69,600,900 -469,600,9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0,464,993 469,600,900 610,065,893 股份总额 610,065,893 0 610,065,893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南华期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南华期货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对南华期货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越 吴 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