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5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 每股发行价格9.18元,募集资金总额573,841,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 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46,6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527,241,8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汇入 公司账户内:其中汇入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755925021110203)内金额为26,100,000.00元;汇入南京银行北京方 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内金额为51,141,800.00 元;汇入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321130100100295661)内金额为200,000,000.00元;汇入北京银行金 运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20000023076500013780728)内金额为 150,000,000.00元;汇入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 号:699226689)内金额为100,000,000.00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 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16,100,000.00元(包括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 费用1,000,000.00元、审计费6,250,000.00元、律师费3,800,00.00元、 信息披露费等5,05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367,924.35元),扣 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6 年12月7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6 年 12 月 7 日募集资金总额 573,841,8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 62,700,000.00 2016 年 12 月 7 日募集资金净额 511,141,800.00 加:尚未从专户划拨至基本户的发行费用(含税) 8,750,000.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78,994.3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45,356.00 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45,356.00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50.00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9,925,388.31 加:2017 年上半年利息收入 1,170,751.87 加:2017 年上半年理财收益 1,096,876.72 减:2017 年上半年已使用金额 415,337,043.89 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406,587,043.89 发行费用(含税) 8,75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639.78 减:补流专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918,174.35 减:注销部分上市专户向基本户转出 16.47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5,932,142.41 注: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90,000,000.00元。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918,174.35元,系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 金项目专户存续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2017年上半年一并用于 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 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 城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2016年12月7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 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 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三方 监管协议》重大违反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民生银行北京大兴 含购买保本理财产 699226689 101,022,901.99 新城支行 品 9,000.00 万元。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20000023076500013780728 118,690.94 兴业银行北京经济 321130100100295661 4,790,549.48 技术开发区支行 南京银行北京方庄 已于 2017 年 5 月 0518270000000002 0.00 支行 23 日销户 招行银行北京方庄 已于 2017 年 5 月 755925021110203 0.00 支行 17 日销户 合计 105,932,142.4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 设,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792.1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第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7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8,792.1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7年1月,公司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投专户 转出18,792.10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 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 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理财产品名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实际回收本金 实际获得收 合作方 理财金额 号 称 日期 日期 金额 益 非凡资产管 民生银行 理 89 天安 1 北京大兴 赢第 140 期 90,000,000.00 2017/2/23 2017/5/23 90,000,000.00 790,027.40 新城支行 对公款(区 域定制) 稳健系列人 民币 40 天 北京银行 2 期限银行间 100,000,000.00 2017/3/2 2017/4/11 100,000,000.00 306,849.32 金运支行 保证收益理 财产品 非凡资产管 民生银行 理 92 天安 3 北京大兴 90,000,000.00 2017/6/7 2017/9/7 赢第 155 期 新城支行 (区域定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上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 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7年6月30日)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114.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65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663.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资金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 承诺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目 总额 金额 入金额(2)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投资 (1) 差额(3)= 状态日 =(2)/(1) 化 总额 (2)-(1) 期 新型材料生 30,00 2017 年 产基地建设 否 30,000.00 30,000.00 19,544.52 19,549.06 -10,450.94 65.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00 12 月 项目 补充工程承 21,11 包业务营运 否 21,114.18 21,114.18 21,114.18 21,114.18 0.00 100.00 4.18 资金项目 51,11 合计 — 51,114.18 51,114.18 40,658.70 40,663.24 -10,450.94 — — — — — 4.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 18,792.10 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5192 号《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 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项目共计 18,792.10 万元。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 18,792.1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9,000.00 万元,累计理财收益共计 1,096,876.72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年投入金额19,544.52万元中包含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792.10万元。